流失率與留存率計算機
由期初的客戶數與期間內離開的客戶數計算流失率與留存率,並在月度與年度比率之間換算。
定義
- 流失率 = 期間內流失的客戶數(來自期初客戶)÷ 期初客戶數
- 留存率 = 1 − 流失率(期初客戶中,到期間結束時仍然留下的比例)
- **分母是期初客戶數。**期間內新增的客戶既不在分子,也不在分母。同一期間內加入又離開的客戶,不計入此流失率。回流的客戶也不予考慮。
- 這是以客戶數計算的流失率。營收流失(例如因取消而損失的月營收比例)不在涵蓋範圍內。
- 流失率有多種慣例(分母是期初客戶數還是期間平均值,以及以客戶數還是營收計算)。與他人的數字比較時,請確認定義一致。
期間之間的換算(複利)
留存率會在各期間之間相乘:n 個期間的留存率 =(一個期間的留存率)的 n 次方。
- **將 k 個月的流失率 c 換算成 m 個月的比率:**1 − (1 − c)^(m ÷ k)
- 範例:月流失率 5% 時,1 年(12 個月)的留存率為 0.95¹² = 54.04%,因此一年的流失率為 45.96%(不是 5% × 12 = 60%)。
此換算假設每個月(或每個期間)的流失率相同。實際的流失率會隨期間、也會隨客戶訂閱時間長短而變化,因此這只是理論上的參考。
您可以選擇 1、3、6 或 12 個月。換算成較長的期間(月換算成年)是精確的,使用分數。換算成較短的期間(年換算成月)需要開根號,因此以浮點數計算,並標示為「四捨五入值」。
特殊情況
- 期初客戶為 0 位 → 無法計算流失率(不能除以 0)。
- 流失 0 位客戶 → 流失率 0%,留存率 100%。換算後的值同樣為 0%。
- 流失客戶數 = 期初客戶數 → 流失率 100%,留存率 0%。換算後的值同樣為 100%。
- 流失客戶數多於期初客戶數 → 錯誤(請輸入期初客戶中有多少位流失)。
- 直接輸入流失率(%)時,請輸入 0 到 100 的數字,最多 6 位小數。
- 顯示時會視需要增加小數位數,避免數值僅因四捨五入而看起來像 0% 或 100%。
範例
- 期初 1,000 位客戶,1 個月流失 50 位 → 流失率 5.00%,留存率 95.00%;換算成 3 個月為 14.26%,6 個月為 26.49%,一年為 45.96%
- 3 個月的流失率 14.2625% → 月流失率 5.00%(1 − (1 − 0.142625)^(1 ÷ 3))
- 12 個月(年)的流失率 30% → 月流失率約 2.93%
- 6 個月的流失率 20% → 月流失率約 3.65%,年流失率 36.00%
注意事項
- 一般的百分比計算請使用百分比計算機。兩個數值之間的變化請使用增減率計算機。若要由變化推回原始數值,請使用反向百分比計算機。
- 若要將流失率換算成客戶終身價值,請使用客戶終身價值(LTV)計算機。
常見問題
如果月流失率是 5%,年流失率就是 60% 嗎?
不是。如果每個月都有 5% 的剩餘客戶離開,一年後的留存率是 0.95 的 12 次方,約 54.04%,流失率約 45.96%。乘以 12 得到 60%,等於把已經離開的客戶又算了一次,數字偏高。
新增客戶會改變流失率嗎?
依此定義不會。流失率只使用期初就存在的客戶。
流失率與留存率有什麼關係?
兩者相加為 100%(留存率 = 1 − 流失率)。